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 >> 通知公告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教育部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5-23  来源: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2017年3月20日至4月25日,教育部第六巡视组对江南大学开展了巡视。6月15日,巡视组向学校反馈了巡视意见。2017年8月底,学校上报了《江南大学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2018年5月,学校根据最新整改情况进行了补充。根据信息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以严的精神推动整改

巡视组向学校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先后组织召开1次党委全委会(扩大)会议、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6次党委常委会及各类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学校党委和班子成员深刻反省自身在政治素养、思想水平和行动实践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清醒和行动坚定,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整改任务,以实的作风制定方案

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党委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总体要求与具体思路,明晰了巡视整改的责任清单。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既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又注重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两次专题常委会讨论,讨论形成了《江南大学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37个小问题、10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整改预期和整改时限,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生效生根。

(三)加强组织领导,以硬的要求建立机制

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朱拓、校长陈坚任组长,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周小浦任副组长,校党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每个小组均由主要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各个条线上的整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具体协调工作。

(四)狠抓工作落实,以高的标准衡量成效

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把握整改工作的总体进度,突出抓好关键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着力针对重点难题,强化督查督办力度。巡视结束后,学校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形成了整改牵头部门定期报送整改进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整改推进,常委会定期梳理总结整改进度的良好势态,建立健全校内每半年巡视“回头看”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学校集中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2项部门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待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政会议工作精神不够深入,对基层党组织监管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发挥党委引领示范作用,强化政治意识。巡视后,校领导班子深刻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政会议工作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等,深刻领会中央和教育部巡视整改落实精神,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十九大召开以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持续开展学习,组织校级层面十九大精神宣讲团,举办从中层干部到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多层次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推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条线支部跟进学,整体把握及时学,结合特色深入学”的学习领会全覆盖。

二是党委从政治高度抓基层落实,强化督查指导。学校对二级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巡查,发出整改通知11份,督促各单位即刻落实整改,并结合巡视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调研,落实校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班团、联系师生制度,在年终述职述廉环节中,班子成员报告了有关落实情况。

三是修订完善制度。制订《江南大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台帐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成果汇编等,明确中心组学习的考勤要求和学习记录规范。加强对二级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巡听旁听,加强学习指导和工作检查。

四是丰富学习内容。组织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10次,针对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履职培训。指导二级党委(党总支)中心组根据形势发展及时开展针对性的学习活动,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七一”系列纪念活动等重大事项和关键时间节点,认真制定实施专题学习计划。校院两级中心组形成学习成果207篇,党委书记朱拓和校长陈坚的理论学习成果在《中国教育报》和《人民日报》上刊登。

2.关于党委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存在等待、观望、选择性执行现象的问题。

一是修订《江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江南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等,加强对干部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

二是立行立改,并制订《江南大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学校各类津补贴发放,完成了原有问题的清退工作。

三是明确检查审计整改事项尚有14项未完全整改到位事项清单,并逐项开展整改。目前已完全整改完成5项;已完成整改前期所有工作,等待教育部财政部后续批复政策后完成整改项目7项;短期难以解决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项目2项。

3.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增强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题检查和调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江南大学2017年网络安全治理活动方案》等,加强网络舆情搜集研判反馈。健全教材审核和教学评价制度。召开全校思政工作会议,制定《江南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江南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任务清单(2017—2020)》。

二是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明确编制和职责,统筹研究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方案,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举报监督平台和工作机制。完善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开展立德树人系列研讨会。实施“思想政治及师德考核”,坚持在各类评奖评优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修订《江南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加强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是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学校党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育人工作格局,营造教书育人浓郁氛围。开展思政课“启拓”教学改革,制定《江南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总体方案》。加强思政课师资队伍建设,按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组织思政课骨干教师参加了全国和全省骨干教师培训班。办好“宝哥说”思政脱口秀等,着力打造名师工作室。修订《江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江南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江南大学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建设规划(2017-2020)》。按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配齐、配足、配强辅导员队伍。加强对辅导员培训和培养,为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提供保障。新招17名专职辅导员入校工作(含1名少数民族辅导员、1名留学生辅导员)。设置“江南大学基本科研计划——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鼓励党建思政队伍开展专题研究。

四是制订《江南大学学风建设考核方案(试行)》,明确学风建设方向和重点;修订《江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江南大学学生解除处分办法》;优化学生考勤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学生上课考勤刷卡制度。制订了《江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江南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按照不低于1:4000师生比定编心理专职人员7名,搭建心理健康工作家校合作平台,启动心理健康文化节。

4.关于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订《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修订《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江南大学校务会议事规则》。完善校级会议议题把关制度,加强党委常委会对全校重大工作的决策功能。

二是严格落实《江南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做好与学校会议制度的有机衔接。加强对学校公文审核把关,规范文件发文,严格用印程序。制定《江南大学党政管理类委员会工作规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是围绕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提升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江南大学党委常委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年度工作安排》等,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校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召开班子务虚会,结合“双一流”建设等全局性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切实提升党委的统筹谋划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2018年初召开全委扩大会议,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着学校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提出学校三步走的战略构想,助推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和内涵式发展。

四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双一流”建设、推进综合改革和破解“学科专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成立“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完善运行架构,整体工作稳步推进。

五是通过举行领导班子碰头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深度沟通。坚持集体领导,以常委会、民主生活会等为载体,党政一把手坚持“末尾发言制”,提升班子集体意识和常委意识。坚持重大事项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建立校领导联系基层单位、联系学生组织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意见》,认真落实校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制度。

六是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以及对二级党委的工作指导。委托江苏省委党校举办中层干部理论专题培训班,着力提高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和履职能力。根据《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严格落实《江南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院系党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结合干部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深入推进党支部结对共建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建设。以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为抓手,推动二级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明确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巡视结束后,校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从思想和作风深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会上,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带头对照教育部党组巡视反馈意见,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主动认领责任,作了认真的自我批评,并从思想和作风上分析了原因,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2018年初,校党委班子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教育部派出督导组进行全程指导和点评。班子成员对标新时代新征程,聚焦“六个方面”,从严从实认真查摆剖析,保证班子对照材料和个人发言的质量。会后,党委书记朱拓通报了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常态化,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开展以“抓整改促服务、抓项目促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组织校领导班子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走访,了解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基层工作矛盾和师生员工困难。

三是完善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相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10次,开展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专题学习。

2.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组织学习《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党员记实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从严落实。实施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月报备案制度,明确要求各二级党组织按时报备组织生活情况,并加强宣传报道。制作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将活动参与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对基层组织生活的监督和指导。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的通知》,跟进形势,设定学习主题。持续推进党委常委、两委委员等参加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

三是着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制定《江南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发《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关于对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拿出过硬措施抓整改。

四是创新和丰富基层党组织工作,加强党建研究力度。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开展“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遴选创建,推进综合改革项目“151计划”,开展第二批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创建。加强无锡党的建设研究基地建设,立项研究课题20项。目前共有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11个。推动党支部结对共建75对(其中校内师生党支部结对共建47对),建立机关与一线普遍联系。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形成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共计200分的考核体系,进一步优化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机制。

二是强化党支部日常管理。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党支部按学期制订“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三会一课”情况,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调研,进一步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和运行状态,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优化二级党组织及党支部设置。推进基层党支部书记“准入制”,加强对拟任人选的综合评估和考核,把好任职入口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制定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坚持和完善党建组织员制度,积极发挥好关工委老同志作用。现设有教工党支部168个,学生党支部216个。

四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利用在线学习中心和线下专题培训。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有计划地选拔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锻炼,对新任党组织书记完成任职培训。筹备基层党支部书记在线学习中心,开展党支部书记在线培训工作。

五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大力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大在教学科研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入党跟踪培养考察机制。全面执行和规范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修订《江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六是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党员专业特长、岗位职责等,设立责任区、示范岗、先锋窗口等服务平台,开展党群共建、师生结对联系等活动,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基层党建“亮化工程”、“五个一”工程经验交流,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处级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牢牢把握选人用人关键,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统筹谋划好干部队伍整体建设,制订《江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17—2020)》、《江南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江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小组议事规则。自2017年10月起,试行干部选任“三上会、两票决”制度:即启动民主推荐、确定为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三上常委会,确定为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两票决”,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刚性约束。

三是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出台《江南大学管理服务类单位“双肩挑”干部学术恢复期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江南大学退出领导职务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废止调研员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制度,规范“助理”岗位设置,在新聘挂职助理发文中明确标注(挂职),明确“顶岗助理”占干部职数。

四是深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推进轮岗交流工作与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相结合,与完善干部培养管理机制相结合。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中,单位间交流比例为29.4%,单位内交流10.2%,本岗位晋升及留原岗60.4%。

五是注重干部任用年轻化。严格按照《江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处级干部队伍年轻化力度,优化年龄结构,加强梯队建设。我校45岁以下正处级干部、40岁以下副处级干部比例分别22.5%和39.2%。截至2017年底,52名新提任的处级干部中,正处、副处平均年龄分别为43.3和38.9。

六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订了《江南大学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暂行办法》,启动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后备干部资源库建设。选聘14名青年博士到机关挂职处长助理,选派4名副院长赴985高校挂职,32人次参加省部级培训,19名优秀干部教师参加援疆、省科技镇长团等。

七是严格领导干部证件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已由国交处统一移交组织部集中保管。严格规范证件借用审批手续,并做好审批表备案、台账记录工作,对未按期归还或新申办证件未及时上缴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处理。

八是实施领导审核负责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实行层层审签、层层约谈、层层负责。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互相审签、校党委书记审签学校党委班子成员的事项表,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审签本人所分管、联系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事项表,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本单位(部门)其他填报人员的事项表,同时做好约谈和提醒工作。

九是强化对个人事项申报的检查监督。明确专人进行填报咨询、报表收缴审核、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确保规范填报。对之前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已做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相关材料已备案存档,并报送教育部人事司干部教育与监督处。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筑牢责任意识。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强调要时刻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围绕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校领导班子围绕《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进行学习,紧跟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二是对照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江南大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严格按照主体责任清单提出的路径方法执行,使各个层级落实责任的内容更加具体,要求更加明确,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同时全面落实“四个亲自”的要求。

三是强化“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好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等各种形式,多措并举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关键领域和重要部位的监管,严格纪律要求,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细落小落实。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列席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中层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

四是进一步强化二级学院“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召开新提任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集体廉政谈话会,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一岗双责”的认识。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与二级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和督查,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2018年3月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学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五是践行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江南大学党员谈话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二级单位领导干部日常谈话登记表,规范谈话流程,加强日常监督,实行每季度谈话情况上报制度,做实做细第一种形态。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江南大学党员谈话实施细则》,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范畴。

六是严肃干部违纪违规等问题处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选拔和任用的重要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情况的监督,严肃查核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修订《江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在该文件中明确强调“对政治信念、纪律规矩、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是加强警示教育和惩处力度。认真执行高校师德“红七条”和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六条禁令”,加强对师德师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力度;编印《高校纪律教育案例汇编》,发放至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各职能部门。严肃追究师德失范行为,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一是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严格落实《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江南大学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聚焦中心任务,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是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组织学习贯彻《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研讨,提高监督执纪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细落实。每年深入二级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活动2-3次,实现任期调研全覆盖,加强过程指导,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2017年11月,全面梳理总结了上一轮校内巡查工作。自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4次,形成专题报告4份、通报材料1份。

四是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印发《江南大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重点部位从原来的12个增加至21个,关键环节从原来的59个增加至82个。2017年10月至11月,对校内10个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3月至4月,对新一轮干部换届、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在党委常委会上作汇报。

五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校纪委全委会议,查找校纪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以及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纪委办、监察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自身在监督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六是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修订《江南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明确初审、立案等相关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细化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处分流程。对2013年以来收到的76件信访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修订《江南大学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日常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

七是从严落实问责制度。认真学习《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强化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对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和教育力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校有关单位违纪典型案件,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八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增设一名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岗位。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日常教育和业务培训,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学习制度。发挥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修订《江南大学校纪委委员与二级单位党组织日常联系工作制度》,制订《江南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办法》,明确任职条件,提高履职能力。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学习,下发《江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督促二级单位深入学习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使用等要求,提高干部教师遵规守纪意识,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教育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制定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二是严查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二级单位,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印发《江南大学横向科研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招待费一律不含烟和酒。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江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江南大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廉洁提醒,明确纪律要求。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加大提醒警示、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

4.关于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学校全面梳理内部控制现状,查找内部制度缺失及不完善之处,重点分析采购与招标、基建及维修、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要求,目前已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主体框架与实施内容。

二是健全采购与招标管理机构。学校成立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原财务处下挂靠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独立设置“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下设“采购与招标科”、“稽核与管理科”,增加相应编制,完善工作职责。

三是严格分类采购和招标管理。学校针对各种类型的采购招标业务制定了20多个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对于采购链中的每一个环节,明确了相应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实现了采购与招标工作统一扎口。

四是完善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学校修订了《江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江南大学采购与招标实施细则》、《江南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定《江南大学变更采购方式审批实施细则》。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唯一性及其他适用情形作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审批流程图,实行项目承办单位、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和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三级审批管理。

五是统筹做好学校房屋产权证办理推进工作。对新建建筑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证办理。对已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具备办证条件的建筑,完成了原土地上房屋产权证的注销工作;完成南北校区土地测绘复核工作。对未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既有建筑物,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与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为不动产证办理创造条件。目前已完成17个建筑组团的不动产证办理,其中北区11个、南区6个,总计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

5.关于对巡视组移交学校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处理的问题。

根据反映不同类型的问题,校纪委办、监察处成立了3个核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落实核查处置具体分工。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学校已完成对22个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核查处置工作,形成了核查报告。累计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制度7项,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7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在已有整改工作基础上,以增强党委领导水平为着力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条主线,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不断提高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加快推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和内涵式发展,不断开创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一)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校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并有机融入到学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坚定不移沿着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前进,切实担负起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江南大学贯彻到底。

(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持续深化整改

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注重标本兼治,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篱笆”,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出现。同时,着力克服“大功告成”的想法,适时组织“回头看”,深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对已整改到位的,坚持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出台的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对时间跨度较长和需要在今后长期坚持的,坚持挂账不销号,紧盯不放,加快整改工作进程。

(三)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旗帜鲜明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学校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三转”,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四)用好巡视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学校党委将以解决具体问题、当前问题为切入点,同时与普遍问题、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使整改的实效体现在学校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加快推动成果转化,把整改与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不断落实依法治校统筹起来,努力为特色鲜明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不断激发学校发展活力,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向江南大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510-85913683;邮政编码:214122;电子邮箱:db@jiangnan.edu.cn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阅读( (编辑:宣传部)

    点击排行| 精华推荐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校内备案号:JW备170083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326517

服务邮箱:xck@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