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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樱花、牡丹等花卉开放期间校园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5-04-03  来源: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各学院(部门)、各单位: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营造文明、整洁、健康、高雅的校园环境,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江南大学校容环境秩序管理规定(试行)》、《江南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在樱花、牡丹等花卉开放期间,对校园管理做出如下规定,现予以通告:
一、观赏花卉时应注意爱护学校财物,保护环境,严禁随意攀摘花木。
二、20人以上参观团队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团队在校园内的一切活动须服从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外来自助游游客进入校园后,请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按照规定文明参观,并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有序停靠在指定停车场。
三、校外中型和大型客车禁止进入校园。确有需要的,须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经保卫处批准后由东大门进入。车辆及人员在校园内的一切活动须服从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四、世纪广场、峨眉山路(樱花大道)、牡丹园及周边道路禁停一切车辆。请师生员工将车辆停放至就近的停车场;外来参观人员车辆统一停放至文浩馆北面停车场。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禁止鸣笛,车速应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内。
五、对违反本通告且不听劝阻的师生员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本通告且不听劝阻的校外人员,学校将责令其离开校园,并拒绝其再次进入。
美丽、文明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营造和珍惜。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从我做起,爱护校园的一花一木;监督和举报违反通告的不文明行为,受理电话:85910110
本通告自2015328日起实施。



校长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20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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