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在中国文字里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字,早在3000年前的殷商甲骨文卜辞中就出现了这个造型独特的符号,它的形状仿佛一个少年扶持和托举着一个老者,恭敬之态跃然于眼前。或许,早在远古时期,“孝”已经成了华夏大地上的一种人类情感,并以文字的形式将这一特殊情感记录了下来。远古的先民没有意识到,千年之后,这种存在于血肉亲情之间的情感会演变为一个东方国度最难以撼动的社会道德和政治文化。
如果仅仅说“孝”,那就只是一种朴素的情感,但随着“孝道”一词的出现,“孝”就脱离了情感因素,上升为了道德现象,甚至政治现象。许多学者认为,西方家庭有亲子之情却没有孝道,只有中国才真正具有“孝的文化”。
中国的孝文化,肩膀上似乎挑着一副很重的担子。
孝本是一种天生的骨肉亲情,《尚书·酒诰》中说:“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意思是驾着牛车到外地进行商品贸易,换来好东西孝敬父母,让父母高兴。这样的场景充满了融融的家庭温暖,孝完全是发自肺腑的本能的情感倾诉。《诗经·大雅·下武》也唱道:“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歌声中褒扬了周武王法则先祖的孝行。这时候的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了孝是一种美好的情感和品德,值得提倡与发扬,但并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行为准则。
孝由情感演化为社会伦理道德,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了“敬亲”的概念,提出对父母不仅要赡养,更要有精神上的尊重。此后的孟子、曾子、荀子等儒家先哲无一不将孝作为重要的家庭伦理加以阐述,曾子撰写的《孝经》对孝的行为准则做出了详尽的规定,“人之行,莫大于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观念也悄然流入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里。从此,孝文化成为了贯穿中国人一切行为的准则。
从家庭情感到社会道德,孝文化的蜕变尤其明显地体现在了对待“老”与“幼”的态度上。孟子有一句名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从尊重自己的父母和爱护自己的小孩出发,推己及人,阐述了儒家“仁者爱人”的观点。可见,在早期的以家庭情感为立足点的孝文化里,“尊老”与“爱幼”是同等重要的。而当孝文化从家庭情感演变为社会道德,“尊老”与“爱幼”似乎就难以和谐相处了,为了捍卫孝道的正统道德地位,甚至不惜以牺牲“爱幼”作为代价来维持“尊老”。
在孝道经典书籍《二十四孝图》中,以牺牲“幼”来成全“老”的故事不在少数,“郭巨埋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故事中说,汉朝有一个叫郭巨的孝子,家里很穷,他看到母亲把粮食节省下来给孙子吃,觉得对不起母亲。于是对妻子说:“家里贫穷不能供养老母,幼子还要跟母亲分吃粮食,不如把儿子埋了吧。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只有一个。”就在郭巨掘坑准备埋三岁小儿子的时候,挖出了一坛黄金,上面写着:老天赐予孝子郭巨,任何人不得夺取。
这是一个近乎残忍的典故,读来让人触目惊心,同是自己的血肉至亲,非要在“二难选择”中做出取舍,本身就是一件违背常理的事情。鲁迅先生在散文集《朝花夕拾》中就表达了对“郭巨埋儿”典故的批判性态度,他说:“‘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儒家提倡孝道,也提倡“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仁者之道,若将人命当作儿戏,即使成全了表面上的大孝,实则却是仁义精神的迷失。
经历了封建时期的无限推崇和粉饰曲解,又经历了近现代文化变革中的全盘否定,中华民族的孝文化沉重而蹒跚的步伐该何去何从?
期待着——历经了数千年风雨的孝文化能够走上一条回归之路。
华孝子祠孝依然以恭谦的姿态匍匐在惠山山麓,这位给父亲守孝直到古稀之年都未娶亲的孝子感动了后人,可从另一个角度看,孝子华宝其实在不经意间挑战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孝悌文化,这到底是对孝的误读,还是孝文化与生俱来的悖论呢?
其实,美好的孝文化应是一种淳朴的情感,它诞生于血浓于水的亲情里,繁衍在和谐温暖的社会关怀中,它让人与人之间更加友爱,它让家庭更加温馨和睦。
从情感到政治,从蜕变到回归,孝文化走过了一条引人深思的路。(宋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