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偏爱纸质的书。如果某某协会或某某组织要评选人类十大最伟大的发明,我想中国的造纸术和活字印刷术绝对要名列其中,因为这两大发明使文化的普及成为可能,后世任何一次文化思潮、革命和改良运动都是基于这两项发明之上的。
当然,生活在21世纪的你完全有理由大声地说:“没有书,我的生活照样可以丰富多彩。”因为在物联网这个虚拟世界里人们几乎可以找到所需要的所有的信息,只要人们愿意,电子产品完全可以取代纸质书本,可是我还是固执地偏爱和推崇纸质的书。物联网的发明和普及,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打网页游戏,越来越多的人上网观看影视剧,越来越多的人上网浏览新闻,也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在课堂上将头埋在书堆后偷偷用手机看各类网络小说,可是却很少有人选择在电子产品上去读一本名著,为什么呢?因为这两者的气质不相符。不论是文学名著还是学术论著都是作者思想的结晶,是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反映,这种需要细细去研读、去揣摩品味的厚重感是讲究快捷、时效的电子产品所承载不了的。唯有书,唯有那经过年岁生长的植物加工制成的纸张,唯有那并不浓郁但却别致独特的墨香,才能将这份厚重感完全吸纳并呈现出来。有时去图书馆查阅资料,在层层的书架中抽出一本封面破旧、纸张泛黄的书,翻到尾页,上面赫然印着:一九八几年或是更为久远的年代,一种崇敬感便油然而生,连面容也不由地严肃认真起来,就像是面对一位智慧的长者。
我爱书,这很自然地就衍生出爱买书的嗜好。从小到大,若是遇到了喜爱的书,即使已经看过了也一定要买来收藏。也曾一度幻想成为像范钦一样的藏书家,只是囊中实在羞涩,便只好作罢,然而,十多年来看书淘书的经历也着实让我积累了一批颇为可观的书册。若是有好友来访,便颇为自豪地打开书柜向他展示自己那一本本宝贝,在好友的惊叹声中自己那小小的虚荣心便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古人云人生之四大乐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在我看来,能遇上两三个志同道合的书友,可以交流读书的心得体会,既有意见不合针锋相对的切磋辩论,也有心有灵犀深有同感的心心相印,着实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我爱书,爱书中轻松的幽默、浪漫地抒情和深沉地思考。个体的生命是有限的,个体的活动空间是有限的,可是书却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带领人们畅游古今,纵览各地风情,然而书的魅力绝不仅仅在于此,它更伟大更神奇的作用在于让人成长。狄更斯教会了我行善和爱,归有光教会了我平淡与质朴,夏达教会了我勇气与谦卑……因为书,孤单的人有了慰藉,迷茫的人有了向导,探索的人有了阶梯。一直很喜欢大学宿舍的床,下面是书桌和书架,上面是床铺,将自己喜欢的书整齐地码在书架上,晚上睡觉就好像被一本本书托起一般,每每想到此便觉甜蜜,因而那被智慧和爱托浮起的梦也变得多彩而香甜了。
书卷多情似故人,昏晨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半点尘。(季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