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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发布日期:2015-03-10  来源:校党委组织部 文:张海峰  
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我们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抓紧抓实抓好。
一要充分认识《细则》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新《细则》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遵循,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要求,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和实践探索的新经验,对于推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应全面准确把握其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程序,为执行和落实打好基础。
二要牢牢把握保证质量这个核心。党员质量关乎党的性质和生命,《细则》各项具体规定也是为了保证质量而提出的。一要严把入口,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原则和党员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每一个新党员都素质过关、质量合格。二要控制总量。三要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在青年高端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教学科研骨干、留学归国人员的政治引导。
三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这是《细则》的灵魂所在,要侧重考察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为民服务、严守纪律等四个方面,在考察入党动机、严格政治审查、严格审批等三个环节上严格把关。
四要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全过程。在入党前后几个关键环节上,要下真功夫、细功夫、硬功夫,坚持思想入党与组织入党统一,坚持自我教育与组织培养的统一,坚持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的统一,切实加强跟踪培养教育,把思想教育抓紧抓实。
五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的过程,包括5大阶段的25个具体程序,其中《细则》修订中增加了6个程序:一是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三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须报上级党委备案;四是在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才能确定发展对象;五是发展对象须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六是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须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贯彻落实《细则》精神,必须严格执行发展流程,强化程序意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可操作性。还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制定的计划申报审批、“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资格审核、全程记实、质量评估、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把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推进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有机结合,发挥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为推进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力量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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