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10月10日,学校正式印发《江南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江大校办[2015]36号)并报送到教育部,这是我校深化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9项改革任务、30余条具体举措。6月,教育部召开全国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视频会议。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学校高度重视,着手制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经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研讨修改三个阶段,于9月21日向校领导专题汇报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并进一步进行讨论和修改。9月3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并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
实施方案指出,学校将按照“全覆盖、多层次、个性化”的原则,通过人才培养目标引领、实践平台重构、创业孵化联动,建立健全具有学校特色、专业特点、行业特征的“研究性、多元化、协同式”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同时,为保障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到实效,方案提出七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更新教育教学理念,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向;二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三是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四是拓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载体,提升实践教学实效;五是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支持学生个性发展;六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七是加强多方协同培养,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起步较早,2011年即成立江南大学创业学院,“园区助推式”教育模式曾得到全国推广,创新创业成果不断涌现。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优化创新创业教育运行机制,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氛围。下一步,学校将根据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局面。
第五届江南大学本科生创新论坛
大学生创业政策宣讲暨创业项目、创业明星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