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财务处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 >> 部门新闻

我校正式修订完成《江南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江南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9-20  来源:财务处 文:梁晓娟 审核:郑齐放  
7月14日,财务处与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产业技术研究院对教育部“放、管、服、落”的要求进行了研讨,初步征求了对现有制度的修改意见,对《意见》的发布进行了先期的“发酵”。
8月8日,教育部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学校部署,财务处积极推动系列工作,将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办法的修订作为推进《意见》的首要工作。
8月10日,财务处科级以上干部与科学技术研究院领导迅速开展了学习《意见》专题会议,科学技术研究院吴小俊院长对“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意见》内容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学习和探讨,领会其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共同讨论了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并形成了初稿。
8月17日,财务处宋碧艳处长、沈怡红副处长等三人赶赴南京,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等部属高校,就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和报销规定等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交流。
通过系列工作,学校于8月28日,正式修订完成了《江南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江南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发文公布并上报教育部备案,两项制度的修订完成代表着《意见》的正式落地,也为后一步系列政策的发布提供了借鉴。
阅读(

    点击排行| 精华推荐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校内备案号:JW备170083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326517

服务邮箱:xck@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