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要求,学校于8月28日,正式修订完成了《江南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江南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两个办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意见》的平稳落地。
学校两项制度修订出台后,财务处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财务信息平台、院校二级会议等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确保国家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至9月上旬,财务处处长宋碧艳通过多次校级会议进行了集中宣讲:
8月31日,财务处核算科、项目科、结算科等相关科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两项制度;
9月3日上午,“江南大学2016年入职教师培训开班典礼”在文浩馆313报告厅举行,财务处处长宋碧艳进行了两项制度的宣讲;
9月6日,学校召开科研院长、教学院长工作例会,处长宋碧艳在会上详细解读了两项制度;
9月8日,我处在行政楼B307召开学院、部门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由处长宋碧艳主持。会上,首先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其次,针对此次修订的两个制度,从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方面阐述了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变化;又从会议开支范围、会议开支标准、会议地点选择等方面详细讲解了会议费的报销规定。会议结束后,针对此次会议内容,与老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认真解答了老师们提出的问题。
经首轮政策宣传后,普遍反映良好,全校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均有了更深入的体会,下一轮财务处将深入各学院(部门)基层进行宣传,使全校教职员工深切地体会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更好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新教师入职培训
科研院长例会
办公室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