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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社会学系一行再赴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学习交流

发布日期:2016-04-14  来源:法学院 文:李娟、黄新华;图:王华、李娟;审核:方俊  
4月12日,学院党委书记杨杰,社会学系主任吕青,社会学系教师王华,社会学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小组秘书李娟一行,赴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学习考察,就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社会工作学科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吴愈晓教授,社会建设与社会工作研究院院长彭华民教授,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陈橹教授,社会工作专业学科负责人张曙教授等参加了座谈交流。
自2001年建立社会工作教研室以来,南京大学已经形成了全国最为完整的社会工作教育和培养体系。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方面,彭华民教授认为,高校社工教育应该根据学校自身的层次和学生素质进行分类培养,如可以分为研究型、实践型和混合型等三个类型,三种类型对应三类侧重点不同的培养目标。比较理想的状态是30%的学生继续深造从事社会工作理论研究,30%的学生从事社会工作实务,30%的学生从事政策和管理工作。而社工专业学生的能力培养,首先应该是人格的培养,其次是实践能力、理论分析能力的培养。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进程,还要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南京大学依据自身的学校层次和学生素质更加注重研究性人才的培养。彭教授还提及,社工人才培养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资力量的强弱、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的支持,南京大学积极参与和推动的中美“7+7”项目,将为专任教师提升实践能力、拓展国际视野及扶持专业社工机构的科学发展提供很好的平台。
在南京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已成为18个校级特色专业之一,得到了学校政策与资金的大力支持,并正努力建设省级品牌专业,尤其是依托学校优势学科重点建设的军队社会工作特色方向发展迅速。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张曙教授认为学生的培养依托于良好的师资队伍,他们组织教师相互学习、进行境内外交流,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注重巩固学生专业思想,重点抓“大一学生入门”和“大四毕业出口”两个关键环节。对新生,选任资深教授讲授专业基础课程,将学生引进门,培养学生的专业认同感。据介绍,目前南京理工大学社会专业每年都有10%的非毕业班学生出国学习,在增强个体学生专业认同感的同时,也对其他学生产生的辐射带动作用。对毕业生,严抓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形成倒逼机制。
与兄弟高校的交流学习,为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拓展了思路,系里对社工人才培养目标、特色及思路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提高修订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奠定了基础。据悉,目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经完成了学生座谈、用人单位座谈、专业教师商讨等环节,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接下来将进入最终的讨论定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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