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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民代理——法庭上的实战教学纪实

发布日期:2016-05-09  来源:法学院 文:王鹏;图:邵瑧瑢;审核:方俊  
近期,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无锡市南长区法院二次开庭审理。在学院法律系林悠老师带领下,由法学专业冯乔、高鹏宇、纪倩3位大三学生组成的公民代理小组,以公民代理人身份,作为两案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第二次庭审。
法学教学走向实践前沿
林悠老师目前教授大三学生“民事诉讼法”和“模拟法庭”两门课程。她认为,高校法学专业教学仅仅依靠理论教学远不能满足当前法律行业人才需求。需要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联系在一起,突出实践教学在培养应用性人才过程中的作用;需要在实践中践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模式,从而提高学生的应用与创新能力,保证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衔接。此次公民代理实践活动,是一次法学教学的课外延伸,更是一次带领学生走向司法实践前沿的宝贵机会。
庭审现场学生镇定自如
法庭气氛依旧严肃而紧张,然而同学们作为诉讼代理人表现得十分镇静。在林悠老师的指导下,公民代理小组的同学们事前经过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和案情分析,对庭审流程,案件情况已经了然于心。在法庭调查环节,同学们针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从效力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提出质疑,据理力争,表达我方反诉的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环节,同学们更是做到了灵活运用三年所学的法学知识,攻防兼备,既不给对方可趁之机,又集中抓住对方薄弱之处。唇枪舌剑,风度翩翩,坚决维护我方当事人利益,展现出学院法律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
旁听庭审观众感悟深刻
庭审结束后,来自法学1302班的李春丽同学表示,身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对庭审中同学们的表现十分敬佩,相比于第一次庭审,大家都明显有了长足的进步。她认为每一次参与庭审对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是一次难得的经历,感谢林悠老师组织了这次意义非凡的活动,同时她也希望院方日后能够继续提供这样的机会。来自至善学院的毛滔伯同学,非法学出身,却对法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他认为,此次活动切合了我校“笃学尚行”的教育理念,让一个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能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从而对司法活动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刻的印象。
指导老师林悠也认为本次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标,将她所教授的两门课程结合到了一起,让学生运用所学,处理现实问题,学生对未来的职业规划将会有一个更明晰的目标。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师生代理人 师生代理人
师生法院门前合影留念 师生法院门前合影留念
阅读( (编辑:赵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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