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号召,增强大学生群体的消费维权意识,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法学院林悠老师组织2012级法学专业和至善学院法律实务班近30名学生,在校园内开展了有关消费者维权的宣传咨询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反响。
当天天公不作美,下着小雨,但是大家热情不减。活动正式开始前,同学们在网络上进行了活动宣传,现场拉起了宣传条幅,并设立了咨询服务台,还向过往同学发放宣传单页。12时30分许,咨询活动正式开始,同学们组成六个分队,在林悠老师的带领下有序进行。活动开始后,过往的很多同学对这一活动表示了较大的兴趣,纷纷上前咨询自己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各小组成员认真听取了同学们在消费过程中遭遇的各种“困境”,其中尤以网购问题为主,质量不过关、退货难、电话短信骚扰求好评等情况尤其突出。面对这些问题,成员们利用所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地进行解答,林老师也全程参与,对相关疑难问题给出专业的解答,并告知同学们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师生之间的这种互动,帮助了大学生更好地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消费维权。
整个咨询活动持续了大约2小时,不论是法学专业学生还是初步接触法律的至善学院法律实务班的同学,都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为校园里的同学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同时也分享了日常生活中有关消费方面应该注意的法律小常识。有序和欢乐相伴,法律与生活相融。
本次活动是法学院第一次在校内组织此类法律咨询,活动得到了学校和学院相关领导的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为今后的法律服务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更多对法律抱有兴趣的同学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契机。更为重要的是,学校师生通过此次活动,真正从中学习了有关消费权益保护的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这正是法律的目的,也是法学的魅力所在。
活动现场(一)
活动现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