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晚报8月26日】 1965年10月,在无锡轻工业学院(现江南大学)读大二的我,随无锡青少年举重队到南通参加江苏省青少年举重比赛。
南通市体委将我们接到南通市政府招待所,招待有加,每天伙食费一元。在当时一般工资只有30元左右的情况下,标准是很高的。按照比赛规则,每个代表队一个级别只能一人参加。按体重分为最轻量级、次轻量级、轻量级、中量级和轻重量级。我们队共有五人参加比赛,由于最轻量级和次轻量级队员体重超标,他们不光不能吃饭,还要饿着肚子到操场上去跑步,满身大汗后再到浴室去蒸,把体重降下来。我就不同了,参加的是轻重量级比赛,体重要求在75公斤以上,可当时我只有72.5公斤,远远不够。于是我大开胃口,大鱼大肉饱食后还不够,临称体重前三分钟我又把一小脸盆鸡蛋汤喝下去,正好达标。称完体重后,实在憋不住,急忙到卫生间去释放,我是第一次参加省级比赛,虽有些紧张,但在教练和队友们的鼓励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了个第二名,为无锡队赢得五分。那次比赛共有六个队参加,无锡队得团体第二名。
比赛结束后,教练兼领队过德昌老师很高兴,到街上买来苹果,亲自削好慰劳我,让我非常激动,这是我长到二十岁第一次吃到苹果,以前都是从书本上见到“苹果”这个词。上小学时,还读过抗美援朝时上甘岭战役中“一个苹果的故事”。过老师还告诉我,这是苏联科学家米丘林嫁接的梨苹果。我吃在嘴里,甜在心里。比赛结束的当天晚上,我就迫不及待地把这次比赛的结果和第一次吃苹果的事写信告诉了父母和我的朋友们,让他们分享我的喜悦。
看看现在,满街都是时鲜水果,买回家来不及吃,还经常坏掉,我经常给儿孙们讲起我第一次吃苹果的故事,要他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