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3日讯】(吴旻昊 陈菁菁 蒋荣)2012年,一个新的话题开始闪亮:社会管理创新。从上层到百姓,都在实践中摸索着社会管理的创新之策。社会管理创新是“摸着石头过河”,既然是创新,就要大胆突破,探索各种可能性。1月12日,围绕着“转观念”、“创模式”、“激活力”,在群众身边创新社会管理,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现实问题,成了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单康圻: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加强扶持培育行业协会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行业协会的参与和作为,据单康圻调查,我市经济类行业协会在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上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洗染、果蔬、家具、建材等协会或根据行业的发展要求和社会群体的共性问题制定和实施了行规行约,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与执行了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纺织、冶金等协会通过设立平等贸易预警点、开展行业统计等方式,为政府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重大项目立项论证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也有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工作。
“但是行业协会自身组织建设还不够‘硬’,我们调查发现全市行业协会发展极不平衡,其中1/3运作基本正常,1/3勉强维持,1/3处于停顿状态。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府、市场、行业组织三方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没有充分落实。”单康圻一针见血地指出制约行业协会发展的“软肋”。
要让行业协会“强”起来,单康圻提出要加强扶持培育。一方面给予协会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大政府机构改革中的相关职能的转移力度;另一方面要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集和建立行业组织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公共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公益性、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先进行业协会奖励等。
李弘毅:市政协委员、江南大学副教授
公民自治可降低管理成本
今年1月1日起,除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行政审批的之外,广州市的社会组织都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了。提起广州在全国率先出台的一系列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的制度创新,李弘毅认为这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组织中有积极意义。
社会组织又被称为“第三部门”,既不属于公共部门(政府),也不属于私营部门(市场),却是公民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李弘毅说,人们对这个“第三部门”的认识还有一个过程,有一些观念的问题需要转变,其实各行各业都可以有社会组织,都可以由公民参与自治。“让老百姓自己管理自己,可以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李弘毅认为,社会要建设得好,必须从以政府为主向多元共治的方向转变。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承接大量公共服务是大势所趋。但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社会组织要获得合法登记注册,必须找到相关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并且对资金、活动场所要求高。这些都影响到了社会组织的发展。“而且我始终认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服务每年都应该对外公布,真正做到合法、有序。”李弘毅表示。
蔡海华:市政协委员、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加快构建社区信访调解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减压器”。蔡海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做好信访工作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管理机制,需要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最终形成信访工作的合力。
“首先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蔡海华说,要增加社会事业投入,集中更多财力用于解决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保等基本民生问题,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蔡海华说,其次是注重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和关爱,统筹管理好网络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既要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又要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完善综合防控体系,引导网民正确看待社会问题,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防止网络上的情绪化宣泄变为现实中的极端行为。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蔡海华提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网络,加快构建社区信访调解制度,村(社区)可聘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领导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着力推进“社会听证平移+条线按规定终结+地区协调开展综合终结”的模式,避免过去一味是干部对群众的简单工作方法。
何云彪:市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引入更多社会资源参与调解
“近年来,我市着力建设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基层调解组织的网络建设,有效化解新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牢牢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头道防线。”何云彪说,我市“大调解”机制中,“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等一系列特色举措,为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筑起了一道疏而不漏、牢不可破的“法网”。
强调化解的同时,还要搞好矛盾源头预防。“以前是事后才处理一些事宜,现在是在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前,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矛盾进行排查、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何云彪说,这些做法的积极效果是,不仅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把矛盾纠纷化解率进一步提高。
对于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何云彪建议,完善“三调对接”机制,对调解机制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大平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调解。
“现在的‘大调解’机制更多是行政资源在参与,如果能引入更多社会资源,对普通民众来说,接受度更高,效果也能更明显。”何云彪说,老百姓与一些“草根”组织有着天然的情感联系,建议充分发挥这些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大新型民间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引导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及新型民间组织等参与“大调解”工作。
惠莲:市政协委员、新区鸿山街道副主任
要引导失地农民积极创业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一些农村土地被征用,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民生问题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惠莲指出,失地农民转换为市民,不仅仅是身份的转变,从深层来说,更是观念、生活方式等的转变。从当前情况看,无锡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积极建立之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已将被征地人员纳入居民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但就目前的物价水平和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看,保障标准还有必要进一步提高。”惠莲建议,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完善政策,确保全员收益。“尤其是对孤残、孤老群体,提高保障标准,让他们能够生活得更好一些。”
就业乃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要引导失地农民积极创业、自力更生,在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的基础上,点燃他们的创业激情。”惠莲建议,为有效实施就业帮扶,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优质的市场化就业平台,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