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元处长通报了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专员办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包括国有独资、控股企业)的专项检查情况,通过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次重申财经纪律,要求如下:一是要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律,认真学习、领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二是要健全和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行为;三是要查找和梳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发挥各企业监事会、董事会的作用,及时整改;四是再次重申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企业主办会计需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经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资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