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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奶爸”有望享受一个月“育儿假”你怎么看?

发布日期:2017-06-22  来源:江南晚报  
资料来源 江南晚报

【江南晚报6月21日】本月初,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男性育儿假”概念,规定女方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和不少于15天的共同育儿假,该办法草案正在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男方有望享有至少30天的“产假”,能照顾妻子到出月子。锡城的妈妈和“奶爸”们以及相关人士对这一消息有何反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妈妈说:

1、假当然越多越好,关键是能不能休到

家住太湖国际社区的宋女士是在2015年生的孩子,生产时丈夫只休了7天护理假。“假当然是越多越好啊。”宋女士认为,如果有了明确的条文规定,一般用人单位都会遵守。

家住惠山雅苑的任女士怀孕5个多月,对男性育儿假持消极态度。“出台归出台,能不能休到是另一回事。”任女士表示,一些公司肯定落实不了,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量,腾不出时间来休这个假。另外,任女士认为男性休“产假”也未必能在家里帮多少忙。

张女士家住东河花园,她的二宝刚8个月,由于丈夫工作太忙,她生产时丈夫连护理假都没用到,甚至连年假都没空休。“所以我不指望男性育儿假,如果可以,不如把假期留给孩子妈妈,实在点。”另外,张女士认为,用人单位也会考虑到成本,不一定会将之落实,“如果单位给你压力,你顶不住压力也会自动放弃休假的”。张女士觉得如今年轻父亲角色的缺失已成为一大问题,“很多年轻家庭父亲承担的责任太少了,就算休假在家也是玩,他可能承担了丈夫的责任,但不一定能做好父亲这个角色,如果一个年轻父亲稍微做得好一点,身边的人就会觉得他做得很好了,这就是社会对父亲角色的认知”。据此,她建议不如给妈妈们多放点产假。

2、为了产妇和孩子身心健康,这个假很必要

在无锡恒隆做企划工作的苗女士,儿子不到27个月,站在妻子和妈妈的立场上,她对男性育儿假表示很支持,并给出了三大理由:第一,女性在分娩后由于激素原因,有一定几率会出现产后抑郁,与长辈育儿观念产生分歧,加上嗷嗷待哺的婴儿导致睡眠不佳,都会使产妇在心理和生理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疲惫。丈夫作为妻子的伴侣,可以成为与长辈沟通的桥梁,也能让妻子在心理上得到放松。第二是人手的问题,现在的80后和90后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生个孩子会动用很多力量,而男性有充足的时间陪伴孩子,会给家庭减少很多负担;加上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在生育二孩时家庭大部分注意力会集中在二孩身上,往往忽视老大的感受,父亲如有足够的时间,可以陪伴老大,也会让老大的身心健康得到呵护,促进下一代感情和睦。第三,很多育儿专家认为父亲经常陪伴孩子,孩子会比较勇敢、独立、有安全感,有些缺乏父爱的男孩在性格方面更容易出现“女性化”倾向。所以她认为给男性不同程度“放放假”,让他们回归家庭,是很有必要的。

“奶爸”说:

休假方式若能灵活点更好

在锡城某区政府工作的余先生,女儿即将满3岁,他和妻子有生二胎的意向。对于为男性增加15天育儿假,余先生觉得很好,可以给二胎生育以助力。“我当初护理假只休了10天,太短了。”但他也表示,这个育儿假能否落实到位也是要看单位的,“如果有事走不了,要围着领导转,就是给你100天,你也休不了”。

家住太湖花园小区的刘先生,儿子两岁半了,虽然他已享受不到有望实行的育儿假,但他觉得这肯定是好事。“但我觉得形式可以更灵活一些,不用一次性都休完,因为宝宝刚出生的时候,周围不缺人,比如一个月可以休3天,半年休完。”而说到是否会担心影响升职加薪,刘先生觉得应该不会影响,“毕竟男性的‘产假’没女性那么长”。

智联报告:

夫妻双方均呼吁共享产假,且男性意愿更强烈

智联招聘《2017年职场妈妈生存状况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当被问及对现有产假政策的修改意见时,对于“夫妻共享产假,且男性必须休假”这一点,得到了男性和女性双方最大的认同,其中,男性的比例更高,为53.8%,女性为44.7%。

智联招聘无锡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男性休育儿假,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职场女性的压力,也能起到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作用。

妇联:

能保障妇女权益,也可促进性别平等

关于“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全国妇联曾多次呼吁,如今这一假期有望在江苏首次落地。该办法草案中也明确,之所以让男方也享受育儿假,是为了倡导平等就业和夫妻共同承担家庭劳动。

无锡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陈苏珍认为,给男性放育儿假是好事,尤其是对于产妇来说,“刚生完孩子,产妇自己照顾自己都很难,如果男方参与进来,共同照顾孩子,会帮产妇减轻很多负担”。而在当前社会步入老龄化、国家鼓励生育二胎的环境下,给男性放育儿假,将有利于二胎生育。陈苏珍认为,这也将在一定意义上促进性别平等。比如在就业时,用人单位考虑到女性会休产假的因素,有时会将女性拒之门外,而今后男性也将可能有“产假”,那么用人单位招聘时也可能会将男性“产假”这一因素考虑进去。

而说到落实层面,陈苏珍认为,刚开始实行时,可能用人单位会有所抵触,但随着广泛宣传以及社会认识的到位,若再有政策和法律法规层面的保障,应该能落实下去,“比如无锡在女性带薪产假规定的落实上,就做得比较好”。

社会学家:

若无保障措施,落实是个难题

江南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金元认为,有望实行的男性育儿假有积极意义,可以让男女双方在下一代的养育过程中都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他对男性育儿假能否顺利落实抱消极态度。“初衷很好,但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守,这个假期就没办法保障了,如果去告用人单位,那么很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同时,王金元也对男性育儿假消除就业歧视的作用存怀疑态度,“毕竟选择权在用人单位手里,在招聘时就会把一些可能会带来潜在成本的人筛除掉。”

律师:

政府层面应有一定保障和负担机制

无锡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神伟认为,共同育儿假的设立能促使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其初衷值得肯定。但应当注意,这一政策实施后,用人单位将承担更高的用工成本。想要将共同育儿假落到实处,就必须考虑如何与保护企业利益相平衡。政府层面应有一定的保障和负担机制,可以从税负等方面对企业予以补贴,避免将生育成本全部转嫁给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妇联以及工会等单位也可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这一政策的监督,保障育儿假能落到实处。同时,可以明确只有符合合法生育的前提才可享受共同育儿假,也可考虑明确当员工存在将育儿假用来旅游度假等违背法律善衷行为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本文来源于:江南晚报http://www.jnwb.net/

原文链接:http://news.jnwb.net/2017/0621/119727.shtml

阅读( (编辑: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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