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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学工组集中学习《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发布日期:2017-10-09  来源: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文/瞿海琴;图/任增亮;审核/田卫平

日前,教育部以部长令的形式修订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化工学院学工组于10月9日上午集中学习了新规,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田卫平主持会议,分团委书记任增亮、学院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参加了学习会。

新《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要求,是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规章。

田卫平指出:“作为辅导员,大家必须整体把握新《规定》的整体框架,必须全面把握《规定》的亮点:目标更明确、辅导员身份更清晰、辅导员工作职责更丰富、辅导员职业发展更宽广。”

任增亮表示:“作为辅导员条线的新人,学习新《规定》能够更清晰地了解职业要求与工作准则”。

辅导员瞿海琴说道:“辅导员要通过深入分析《规定》的重点,明晰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以条规工作为基石,积极打造工作亮点。”辅导员张凯表示:“新《规定》再次以职业规范提醒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学会思考与提炼。”辅导员鞠峰提到:“新《规定》的学习能够让我们积极思考职业发展的方向”。新辅导员李金杰则说道:“通过学习新《规定》,对辅导员职业有了更深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通过学习会,化工学院学工组对新《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讨论,各位辅导员老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对照《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梳理与思考,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为学院的思政育人工作贡献应有之力。

学习现场

阅读( (编辑: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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