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第二届行政救济法论坛在法学院B107会议室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党委副书记罗杰、江南大学副校长吴正国、无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盛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刘松山等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机构、行政机关专家,以及无锡市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论坛由法学院曾祥华院长主持,吴正国致开幕辞。
论坛主要围绕“行政监察体制改革”、“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几个方面展开。在上午主题报告环节,安徽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宏光教授率先以《我国行政监察体制的回望与反思》为题,简要回顾了我国行政监察体制的历程,对我国目前尚不完善的行政监察体制做出了反思与展望,并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观点。由此引发了会场浓厚的讨论气氛。随后,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上官丕亮教授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检察机关行政救济功能的提升》进行了一场热情洋溢的论述与分析,严谨的逻辑、独到的看法令与会嘉宾和现场旁听的同学们醍醐灌顶。接着,来自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的谭波教授对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模式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最后,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教授杨红对公职人员行政复议特别议程进行了研究,她认为应切实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复议权利。
下午论坛第二节主要就行政救济法的理论问题进行专题发言,由华东政法大学刘松山教授担任主持,苏州大学上官丕亮教授、山东工商学院王秀哲教授担任评议人。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金玉副教授就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类型问题率先发言。接下来,杭州医学院尹口副教授、江南大学法学院李佳副教授、江苏大学法学院邹焕聪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卢丽瑗分别就确认无效之诉中的起诉期限问题、国家担保责任视角下公私协力国家赔偿制度的构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范围的拓宽、行政协议判决方式及适用规则的完善问题进行了讨论。几位发言者的学识基础扎实,思路开阔,视角新颖,为行政法基础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论坛第三节关注行政救济法的具体实务问题。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部长王靖教授担任主持,河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冉富强教授、甘肃政法学院杨红教授担任评议人。发言者皆来自一线实务部门。苏州市法制办综合处陈峰处长、无锡市梁溪区政府法制办鲁杰主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马云法官、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李成检察官、江苏金渠律师事务所祁琦律师就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地位及职责、监管体制改革中检察机关的角色、投诉举报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行政诉讼中的信访权利等问题分别发言。他们既有丰富的行政法工作经验,同时又善于将实务问题转化为专业问题,发言内容既接地气也有相当的理论含量。
本次行政救济法论坛集结了当代行政法治方向的优秀学术人才,与会嘉宾为依法治国献言献策,理论成果丰厚,为依法治国建设做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法学院在今后将更多的促成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的搭建,为打造我校法学研究特色品牌不懈努力。

论坛现场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