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理路是“建构”———构成切中社会现实的唯物史观与“消解”———摒弃主观主义的共存,这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崭新的理论成果,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实事求是”精神的承续与拓展。无疑,科学的指导思想不能不深入于事物的实质内容即社会现实之中。唯有如此,中国才能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不断解决新问题、创制新理论、引领新实践、实现新辉煌。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实践作为一项重要的时代任务已与我们照面,为使这项任务得以顺利进行,需要我们具备真正意义上的方法论自觉。方法论维度的成熟是判断一个政党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可喜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我党对于时代精神的提炼与升华,更是方法论和政治上成熟的具体表征。我们需要深切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意涵,并将其牢牢地嵌入方法论中。只有这样,我们才称得上具备了方法论自觉,也才能从主观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而这正是推进我们事业的重要前提。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关于如何执政、如何治国、如何引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新的科学回答、理论概括;体现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阐明了建设重点和整体布局,也是实现“中国梦”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形成与特定时代相适应的指导思想、规范制度、目标体系等,否则,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任务将难以顺利推进。这也正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前所面对的时代课题。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摸准了发展的脉搏,明晰了当前发展的战略方向、主攻目标,也是注重了协同发展的必然选择。就历史经验而言,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度只有立足于社会现实、并深入于社会现实之中,换言之,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人民的真诚拥护与衷心爱戴,党的各种举措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产生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效果。
我们发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地切中了社会现实、拒斥了主观主义;构成了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完整系统,是实事求是思想指引下与时俱进的理论升华。进而言之,要使社会现实的发现———这一伟大的方法论成果得以保存和继续,就必须从主观主义的遮蔽中解放出来。只有当主观主义彻底丧失了在方法论领域中的支配权时,方能深入到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中;而只有当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能真正开启和切入社会现实这一度时,在方法论层面才算做好了充分准备。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反对和摒弃主观主义呢?因为主观主义在方法论上表现为一种或此或彼的推理能力,它从来不会驻留并且深入于事物的实体性内容当中去,一切从定义、公式出发,往往不加分析地将一般原则运用于每一具体内容之上,更不知道实事求是地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观主义也被称之为外部反思,常常以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面目出现。依照主观主义只能达到一个抽象的、空洞的所谓普遍性,与现实分离的肤浅却被视为深刻的东西,而根本不知道深入于事物的实体性内容之中。我们在革命和建设历史上所走过的一些弯路,恰恰就是由于我们没有实现方法论维度的自觉,没有对主观主义进行批判性反思,没有避免重大决策时的失误。
当前,我们正处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历史关头,需要协调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制度。就历史经验而言,我们之所以能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就是因为深入地切中了社会现实,坚持和发展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历来都不反对学习前人和别人,但从来都不赞成无反省无批判地盲从,所以,借鉴和学习不应理解为照搬和模仿。这种复杂性其实说明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如果试图用所谓普遍的特征去统摄特殊性,得到的必定只是稀薄的共性,所失去的将是鲜活的个性。换言之,若以共性替代个性,得到的则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外部特征,无法深入个体的现实之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成就辉煌、举世瞩目,正是因为恰当地处理了其中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张力关系,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个性而没有去照搬即便同属社会主义的别国经验。